現存敦煌文獻中,敦煌樂譜共計三個卷號,分別是P.3539V、P.3719V和P.3808,自上世紀二十年代起,眾多學者對敦煌樂譜進行了深入且系統地解譯和研究,目前敦煌樂譜音高的問題已基本得到解決,但在節奏、節拍方面仍有研究空間。目前已知敦煌舞譜包括P.3501、S.5643、S.5613、S.785、BD.10691、Дx10264和羽049,共計七個卷號,先後有眾多學者等對舞譜中的舞蹈節拍、節奏、動作、律令等進行了研究,但舞譜中留待解決的問題較多。此外,敦煌文獻中也記載了晚唐五代時期管理音樂的機構樂營、樂行,組成樂營的音聲、教習、隊舞、樂器製作工匠等,這些機構和人員共同維持和承擔著各類活動中的樂舞表演,如官方組織的宴飲、接待、出行等娛樂和外事活動,以及寺院開展法事活動中的設樂。這些材料證明以敦煌為中心的河西地區,在社會變遷中曾形成樂舞管理、從業、傳播、教育、消費的完整生態系統,這是中國古代樂舞文化高度發展的明證和縮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