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A類和B類申請學生資格:
1.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者。
2.主修或雙主修人文或社會科學相關學系大二(含)以上之大學部在學學生(不含五專部學生),且未來有志從事人文社會科學領域學術研究者。
3.具備相關語言能力證明及其他足以證明本身表現之資料。
4.未同時領取政府預算所提供累計逾一年以上之留學獎補助者。
5.曾獲本計畫補助者,不得再次申請。
符合上述資格之大四(含)以上同學亦可申請,惟須注意受獎學生於研修期間須保留原就讀學校學籍,故大四(含)以上同學須依各校規定辦理延畢。
C類和D類同學申請資格請參考甄選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