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答


報名資格

主修及雙主修人文社會科學相關學系之學生皆符合本計畫申請資格。但,所有學生送件皆會送入初審,能夠說明未來將從事學術並且於自述和成果報告呈現人文社會科學相關領域的學習,都會是審查委員的考量。
若具有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審核通過之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身分,請在報名表中對應的欄位打勾,並在報名時繳交規定的申請文件和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
科技校院二年制(簡稱二技)學生亦屬大學部學生,符合本計畫申請資格,因此若二技學生對本計畫有興趣,歡迎於申請作業期間提出申請。
關於A類和B類申請學生資格:
1.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者。
2.主修人文或社會科學相關學系大二(含)以上之大學部在學學生,且未來有志從事人文社會科學領域學術研究者。
3.具備相關語言能力證明及其他足以證明本身表現之條件。
4.未同時領取政府預算所提供累計逾一年以上之留學獎補助者。
符合上述資格之大四(含)以上同學亦可申請,惟須注意受獎學生於研修期間須保留原就讀學校學籍,故大四(含)以上同學須依各校規定辦理延畢。
C類同學申請資格請參考甄選簡章。

申請資料

轉學生請繳交曾經就讀所有學校之歷年成績單及名次證明。
同學所繳交之個人作品僅作為審查資料用途,審查結束後僅建檔備查,不會挪作其他用途使用,請同學放心。
成績單請繳交歷年成績單及名次證明(建議為英文版,但中文版亦可。若獲得錄取,仍須繳交正式之英文成績單),請勿繳交單一學期之成績單。
雙主修或輔系不等同於學分或學程,故在填寫申請表時不必填寫學分或學程資訊。申請同學可在自述中說明所修習的學分或學程,以供評審老師參考。
個人作品包含學期報告、專題寫作等各類作品,檔案格式限.doc檔或.pdf檔。
(建議繳交個人作品,若一定要交團體報告,則請註明個人對此報告之貢獻,以供審查參考。)
專題報告以一件為原則,請選擇對自己最有利的報告繳交。
我們只看一封推薦信。請尋找最有可能強力推薦你的老師。
自述和個人作品,中文為原則,若中文表達有困難,英文亦可。自述和作品,以內容為判準,不是以寫作語文為判準。
若申請學生為人文或社會科學相關學系雙主修學生,成績單上只須註明原主修科系之排名,不需加註雙主修科系之排名。
審查重點是「未來有志從事人文社會科學領域學術研究者」。

語言成績

不接受,計畫只接受TOEFL iBT的成績。
語言能力只是申請門檻,與初試及複試的成績無關(兩者是獨立的)。
本計劃未要求兩年內之語言成績單。

研修期間

A類與B類受獎學生於出國研修期間須保留原就讀學校學籍,不得辦理畢業或休學手續。且須於規定時間內研修期滿回國,繼續在臺學業。
C類受獎學生則依教育部與各校規定,(於暑假間,提前)辦妥碩士班報到,以取得學籍,且須於規定時間內研修期滿回國。(役男需辦理緩徵事宜。)
1.科系:原則上不分發科系。
2.選課:受獎學生須修習人文社會科學範疇內之課程,且修課內容須與計畫辦公室指定之導師討論,經導師同意後始得申請補助。
3.各申請類別之修課規定:
(1)至A類學校研修學生,研修期間所修習之學分數應符合研修機構規定之全時學生標準,所有修習之課程成績應達及格標準。
(2)至B類學校研修學生,第一學期得於研修機構選修德語課程,第二學期修習之學分數應符合研修機構規定之全時學生標準,課程成績亦應達及格標準。
(3)至C類學校研修學生,申請科系不需要為原主修或碩士班錄取之主修科系,但修習課程需按照研修學校(與研修系所)之規定,課程成績亦應達及格標準。

其他

Study Abroad Programme for Future Scholars in the 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107年度恢復甄選,以後年度之甄選,日後會公告。
A類與B類受獎學生是以訪問學生身份於研修機構就讀,無法獲得研修機構之學位。
C類受獎學生如果於研修期間內(不得延長)完成研修學校系所之學位要求,視研修機構之規定,得取得研修學校之學位。
C類僅分發到Berkeley 或 Madison.
初審,不需本人到場。複試,必須本人到場口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