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科系:原則上不分發科系。
2.選課:受獎學生須修習人文社會科學範疇內之課程,且修課內容須與計畫辦公室指定之導師討論,經導師同意後始得申請補助。
3.各申請類別之修課規定:
(1)至A類學校研修學生,研修期間所修習之學分數應符合研修機構規定之全時學生標準,所有修習之課程成績應達及格標準。
(2)至B類學校研修學生,第一學期得於研修機構選修德語課程,第二學期修習之學分數應符合研修機構規定之全時學生標準,課程成績亦應達及格標準。
(3)至C類學校研修學生,申請科系不需要為原主修或碩士班錄取之主修科系,但修習課程需按照研修學校(與研修系所)之規定,課程成績亦應達及格標準。